Monday, July 02, 2007

十七歲

十年前的我十七歲, 還是傻呼呼呆呆似的. 那時過日子完全沒有目標及方向, 連讀書都沒有主見, 需要家姐幫我選科. 真覺得那時的我很掉臉! 現在整個世界已完全改變了, 時下年青人的偶像係容祖兒, 陳冠希及Twins. 玉女同陽光男孩已經很Outdated, 講要有所謂的Character先有Noice~

不經不覺, 香港都回歸了十年, 親戚都回流香港了. 我亦學會了與時並進, 學習怎樣將自己的思想表達出來. 這就是Character嗎? 不知道, 但我想這是令自己開心同快樂的第一步! 近年來學會堅持, 才明白什麼叫目標, 從而變為一個Result Oriented的人, 不論是個人或工作上亦然! 經歷了多年十字街頭的生活, 亦令我知道自己真正的需要. Let Go And Release, Be Confident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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